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內容靈活,不能單純以死背的方式準備。不過考點集中且僅考一科,所以只要理解核心觀念,基本上不論考題如何變化都不會太刁鑽,認真準備並不會花太多時間。JY也在此提供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重點筆記與準備心得,希望幫助考生們快速取得本張證照!
- 考取日期:2020/05,電腦應試一次考取
- 考試單位:台灣金融研訓院
- 考試科目: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
- 通過分數:85.5分
- 個人背景:生物研究所畢業,無金融相關背景,純屬興趣
- 報名資格:不限
- 準備時間:2週/2小時/天
內容目錄
前情提要
過去的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已更名為「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考試內容包含: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風險管理、會計處理、相關法規等。
本測驗僅考一科(共60題),考題類型有記憶題、情境題與計算題,計分方式為第1~40題每題1.5分、第41~60每題2分,與其他金融考試每題同分的計分方法略有差異。
準備方法
JY使用金融研訓院出版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一書做準備,號稱含括70%的測驗考題,不過書中內容艱澀、編排稍亂,因此JY只做每章節後面的練習題,並搭配歷屆試題統整出自己的筆記。
與大部分金融證照考試相同,準備本測驗時也必須勤做歷屆試題,並在每次作答時將錯誤或猜對的題目做記號,錯越多次記號越多,之後考前就可以只複習記號題目,強化自己較弱的觀念。
情境題、計算題務必讀通弄懂,因為測驗題庫中有只改幾個數字但答案完全不同的題目,如果單純死背答案會很危險哦!
筆記內容
以下為JY筆記重點,若希望取得完整筆記、練習題解析,可至:JY價值筆記蝦皮賣場選購哦!
衍生性商品概論
- 目前主要衍生性金融商品為:遠期契約、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交換契約。
- 我國主管機關把公債保證金及外幣保證金歸類在第五類衍生性金融商品。
- 衍生性商品連動標的:個股、商品、違約事件、利率。
- 金融交換:由相互擔保貸款和平行貸款衍生而來。
- 投機交易在衍生性市場的優點
1. 增加交易量及促進市場的流動性。
2. 放空較為容易,擴大獲利操作方式。
3. 交易成本較低。
期貨觀念
- 期貨價格具有領先變動的特性,具備價格發現的功能。
- 最早出現的期貨交易商品:農產品及初級原料。
- 搓合原則:價格優先,其次為時間優先。
- 各式委託單介紹
市價單:以迅速成交為主,下單時不須標明價格,保證成交。
限價單:以成交價格為主,買單必須價格低於買價,賣單必須價格高於賣價,所以不保證成交。
- 期貨契約規格:商品代號、交易單位、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交易時間、每日漲跌限制。
外匯期貨契約標準化:每單位數量、交易標的物、到期日等。
外匯期貨契約主要操作方式:投機操作、避險操作、基差操作。
- 期貨與遠期比較
遠期 | 期貨 | |
價格形成 | 議價 | 競價 |
保證金規定 | 買賣雙方協議 | 統一 |
流動性 | 低 | 高 |
交割方式 | 到期時實體交割 | 到期前反向平倉 |
信用風險 | 由買賣雙方負擔 | 由清算所負擔 |
交易地點 | 店頭市場 | 交易所 |
- 臺灣期貨交易所掛牌的股價指數期貨之到期月份: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的季月。
- 計價方式
1. 公債期貨報價方式:以面值的百分比報價,跳動單位為1/32,95-04 表示95+4/32%。
2. 台指期貨契約:每點200元。
3.台指選擇權:每點50元。
- 其他類型期貨
1. TED spread:歐洲美元期貨與美國國庫券期貨間的利率差距。
2. NOB spread:為一種主要的利差交易合約。
3. 歐洲美元期貨契約:短期利率期貨。
選擇權觀念
選擇權契約具有風險與報酬不對稱的特性,同時在集中市場及店頭市場皆有交易。
- 買方與賣方
選擇權買方 | 選擇權賣方 | |
權利義務 | 有權力買進或賣出 | 有義務賣出或買進 |
代價 | 支付權利金 | 收取權利金,承擔風險 |
最大風險 | 權利金 | 全部損失風險(可能無限大) |
利潤 | 高 | 固定(權利金) |
- 買權與賣權
買權(call):買方有以特定價格買入特定數量商品之權利,而賣方有應賣的義務。
賣權(put):買方有以特定價格賣出特定數量商品之權利,而賣方有應買的義務。
- 類型:亞洲式、歐式、美式
亞洲式:又稱平均選擇權,買方可「平均即期價格」做為與履約價格比較後決定是否履行權利的基準。
歐式:買方必須在到期日當天要求行使權利(台灣採歐式選擇權)。
美式:買方可以在選擇權契約到期前的任一時點要求賣方履約。
- 選擇權評價:權利金=時間價值+內含價值
價外out the money:價外選擇權含有時間價值並無内含價值。
價平at the money:當價平時,內含價值為零,此時時間價值最大。
價內in the money:權利金最高,因為內含價值>0。
- 判斷情境
1. 看多標的資產,且只願意承擔有限風險:買入買權。
2. 看升人民幣,則應該買USD賣權(put)、買CNH買權(call)。
3. Sell EUR call USD put:預期EUR將下跌、USD將上漲。
- 利率選擇權:
1. 如預期市場利率即將走升,應買入利率上限選擇權(Cap)。
2. 利率上下限簡稱為Collar:是同時買進一個利率上限(Cap),以及賣出一個利率下限(Floor)。
3. 附有利率上下限的浮動債券可分解為:完全浮動利率債券(LIBOR)+年息–利率上限+利率下限。
- 期貨選擇權:以期貨契約為標的物的選擇權。
賣出期貨賣權:有按履約價格買進期貨契約的義務,被執行後,會取得多頭期貨契約。
賣出期貨買權:有按履約價格賣出期貨契約的義務,被執行後,會取得空頭期貨契約。
買入期貨賣權:有按履約價格賣出期貨契約的權利,執行後,會取得空頭期貨契約。
買入期貨買權:有按履約價格買進期貨契約的權利,執行後,會取得多頭期貨契約。
若買進一口台指選擇權賣權,並同時賣出一口相同到期日、相同履約價的台指擇權買權,該組合部位的到期損益型態近似賣出期貨。
- 權證:台灣目前以美式權證為主。
1. 權益型權證(Equity Warrant):是以發行公司之自家股票為標的之認購權證。
2. 備兌型權證(Covered Warrant):由標的公司以外的之第三者所發行。
3. 股票型權證依標的證券組成方式的不同分為:個股型權證、組合型權證、指數型權證。
遠期契約
- 遠期交割:就是指交割日期晚於即期交割日的交易。
主要特性:改善資產負債表膨脹現象、降低交割風險、表外交易等。
主要功能:保護資產價值、鎖住負債成本、維持利差等利率交換。
- 遠期外匯契約
1. 遠期外匯交易係指買賣未來某一特定日之外匯價格與外匯數量契約。
2. 約定交易日期須在訂約日後的2個營業日。
3. 遠期外匯的交割日可以指定某一日期或約定期間內任選一日。
- 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
1. 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差額稱為「換匯匯率」(Swap rate)。
2. 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差額稱為「換匯點」(Swap point)。
3. 當換匯匯率為正值(>0)時,表示遠期外匯「升水」(premium)。
- 遠期外匯交易報價
銀行同業間之報價方式以換匯點為基礎,而外匯指定銀行對一般出口廠商則採直接遠匯價格方式。
有關交換
交易雙方就持有的資產所產生的利率進行交換。
可平衡市場利差、不須交割本金、存在浮動利率對浮動利率交換。
- 利率交換的基本類型:貨幣利率交換、基差利率交換、普通型利率交換。
普通利率交換:貨幣相同,固定利率對浮動利率的交換。
固定對浮動利率交換:國際美元通常是以LIBOR為參考利率,新台幣則以TAIBOR為參考利率。
若預期利率會下跌,則賣利率交換最能降低公債部位所面臨的價格風險。
- 交換買賣權
交換買權:買方有權力執行收取固定利息,支付浮動利息的利率交換,又稱收取者交換權。
交換賣權:買方有權利執行支付固定利息,收取浮動利息的利率交換,又稱支付者交換權。
- 其他利率衍生性商品:資產交換合約、負債交換合約等。
1. 鎖住利差交換(Spread-lock Swap)之「利差」意指交換溢酬。
2. 買固定利率債券可分解成:買附下限浮動利率債券,賣利率交換及賣利率下限。
3. 總報酬交換:買方可用此工具放空資產,同時可不用列入資產負債表中。
4. 雲霄飛車型交換:企業融資時搭配「本金遞增交換」,償債時搭配「本金遞減交換」。
5. 利差交換(Quanto Swap)和利率交換的主要區別:前者所交易的利息是按照不同貨幣的利率指標。
6. 反向浮動計息商品:利息越低,賺越多,也就是在利率下跌情況下能獲利。
7. 外匯交換:以部位交易為目的、以現金流量管理為目的、可以套取無風險利潤。
- 信用交換
1. 信用衍生性商品最初的功能,是用來保護或避免信用品質變化的風險。
2. 銀行可以透過信用衍生性商品,移轉標的資產的風險,但仍能保留資產。
3. 提高金融市場效率。 - 確認函中必須詳細載明足以導致信用事件發生的事由
ISDA規定的信用事件:企業本身破產、拒絕履行債務、企業本身宣佈重整。
商品定價考慮的變數:參考實體信用品質、參考實體與信用保障賣方的聯合違約機率、交易期間長短。 - 信用衍生性商品:貸款擔保證券(CLOS)、債券擔保憑證(CBOS)、抵押擔保證券(MBSs)。
- 擔保債務憑證CDOs:發行動機可分為套利型CDOs和資產負債表型CDOs。
結構型商品
- 投資結構型商品的風險:提前解約風險、信用風險。
- 結構型商品交易組成及條件
1. 選擇權有起始日及期滿日。
2. 本金交割日通常為選擇權起始日及期滿日後二個營業日。
3. 結構型商品承作本金可為固定收益商品或黃金單位數。
- 結構債券類型
1. 優利型結構債券:債券(固定收益端)+賣出選擇權。
2. 保本型結構債券:零息票債券(固定收益端)+買入選擇權。
- 學看公式
1. Max(5%-3個月LIBOR, 0)=含反向浮動利率債券。
2. 債券面額×[0.9+0.5×選擇權價值]=90%保本型。
3. 面額×[1+92.2%*Max(0, S&P500股價指數成長率-108.5%)]=價外選擇權。
- 雙元貨幣組合產品
1. 加值型:外幣存款+賣出外幣選擇權。
2. 保本型:外幣定期存款+買入外幣選擇權。
風險評估
- 新產品的界定原則:產品結構改變、風險型態改變、市場特性改變。
- 風險值(Value at Risk):在某一信賴水準下,持有某一投資組合,經過一特定期間後,因為市場變動的因素,所可能發生的最大損失期望值。
- 風險控制方式
質化:交易對手選擇、內部作業品質、產品標的選擇。
量化:缺口限額、停損限額、盈餘與資本曝險限額、交易量限額、選擇權限額
- 風險類型
- 信用風險:是信評機構主要評估的風險,又可分為結算前風險及結算風險。
結算前風險:如交易對手在履行交割義務前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可以區分為現有違約風險及潛在違約風險:
(1) 潛在的違約風險:主要是因為未來的市場風險所造成的,不可以充抵。
(2) 違約風險:當交易對手虧損時最可能發生。
結算風險:當銀行履行契約規定之交割義務後,交易對手不提供報價而造成的損失。
- 市場風險:央行升息導致購買的公司債價格下跌。
- 利率風險:殖利率曲線平行移動或改變所引發的債券價格波動、倫敦LIBOR與美國基本放款利率之間的利差關係改變所引發的基差風險。
- 流動性風險:股票無法即時賣出所造成的價格損失、握有衍生性金融商品無法以合理價格軋平部位,找不到交易對手而產生損失的風險、無法以合理價格冲銷部位而導致發生損失的風險。
- 作業風險:又可分為市場或商品的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例子:金融機構員工未經授權進行結構型商品交易、因為內部制度設計不良而導致發生損失的風險。
- 法律風險:因為無法要求交易對手依照合約履行義務而導致發生損失的風險。
- 遠期風險:包含指數風險、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 系統風險:不易規避。
- 風險衡量方法:Delta法、敏感度分析法、模擬法等。
- 各類風險指標:
1. Vega(ν):標的物波動度。
2. Delta(δ):標的物價格。
3. Gamma(γ):反映期貨價格對delta值的影響程度,為delta變化量與期貨價格變化量之比。
4. Theta(θ):到期期間。
5. Rho(ρ):市場利率。 - 恐慌指數VIX:為S&P500指數期貨的隱含波動率。
衍生性商品之會計處理
- 衍生工具之特性:於未來日期交割、價值隨標的之變動而變動、無須原始投資,或與有類似反應之合約相較僅需較小金額之原始淨投資。
- 公允價值衡量應區分為3個層級
1. 第一層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未調整公開報價。
2. 第二層級: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之非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3. 第三層級:資產負債採不可觀察輸入值評價。
- 結構型商品的本金,應帳列為其他金融負債項下之結構型商品所收本金。
- 企業從事衍生工具應揭露之量化資訊,敏感度分析屬於市場風險資訊。
買入遠期合約,在訂約日不入帳,僅需於表外做備忘分錄即可。
- 避險工具:衍生工具、規避外幣風險之非衍生工具、兩項以上衍生或非衍生工具或其比例。
避險工具通常針對其整體之公允價值變動指定避險關係,如遠期合約之即期部分價值變動、選擇權之内含價值改變。
- 避險會計:係以互抵之方式認列避險工具及被避險項目之公允價值變動所產生之損益影響數。
適用條件:合格避險工具、合格被避險項目、被避險項目與避險工具間有經濟關係。
IFRS 9將避險型態分成三種類型,分別是公允價值避險、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
1. 公允價值避險:若避險有效,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應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2. 現金流量避險:若避險有效,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應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3. 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若避險有效,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應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選擇權與避險會計
1. 非避險情形下,賣出選擇權收取的權利金,應認列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2. 非避險情形下,買進選擇權支付的權利金,初始交易日認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到期未履約,應認列本期損失增加。
3. 若在資產負債表日合約公允價值下跌時,則分錄之借方應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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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證照考古題】歷屆題庫下載區
(含衍生性金融商品考古題)